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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转让后,原商标权人能否申请商标异议?

本文主要探讨了公司转让后,原商标权人是否能够申请商标异议的问题。通过对商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分析,从商标权归属、异议期限、异议理由和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,旨在为相关企业和个人提供法律参考。<

公司转让后,原商标权人能否申请商标异议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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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商标权归属与转让

在公司转让过程中,商标权作为公司的一项重要资产,其归属问题至关重要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四十二条规定,商标权人可以通过转让合同将其商标权转让给他人。在转让后,原商标权人是否还能申请商标异议,则需要进一步探讨。

商标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,其转让应当遵循合同法的相关规定。在转让合同中,双方应当明确约定商标权的转让范围、期限和条件。如果合同中未对商标权异议问题进行约定,原商标权人仍享有在一定期限内对商标异议的权利。

商标权的转让不改变商标权的法律效力。根据《商标法》第四十三条规定,商标权转让后,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商标权人的权利和义务。原商标权人在转让后仍可对商标异议提出申请。

二、异议期限

商标异议是指对已注册商标提出反对意见,要求商标局不予注册或撤销注册的行为。根据《商标法》第三十二条规定,商标异议的期限为自商标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。在公司转让后,原商标权人是否能在异议期限内提出异议,是判断其能否申请商标异议的关键。

一方面,原商标权人在转让后仍享有异议权。因为商标权转让并不影响原商标权人的法律地位,其在转让后的三个月内仍可对商标异议提出申请。

异议期限的计算以商标公告日期为准。如果商标公告日期在转让之后,原商标权人则无法在异议期限内提出异议。

三、异议理由

在商标异议申请中,原商标权人需要提供充分的异议理由。以下从三个方面进行阐述:

1. 商标近似:原商标权人可以以新注册商标与原商标近似为由提出异议。如果新商标与原商标在文字、图形、颜色等方面存在高度相似性,容易引起消费者混淆,原商标权人可以据此提出异议。

2. 商标侵权:原商标权人可以以新注册商标侵犯其商标权为由提出异议。如果新商标与原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,且存在侵权行为,原商标权人可以提出异议。

3. 商标注册不当:原商标权人可以以新注册商标不符合商标法规定为由提出异议。如商标缺乏显著性、违反公序良俗等,原商标权人可以据此提出异议。

四、异议程序

原商标权人在提出商标异议时,需要遵循以下程序:

1. 提交异议申请:原商标权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书面异议申请,并附具相关证据。

2. 异议答辩:商标局收到异议申请后,将通知被异议人进行答辩。被异议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答辩材料。

3. 异议审理:商标局对异议案件进行审理,并根据审理结果作出决定。

4. 异议决定:商标局作出异议决定后,原商标权人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。

五、异议结果

原商标权人提出商标异议后,商标局将根据异议理由和程序进行审理。以下为可能出现的异议结果:

1. 异议成立:商标局认为异议理由充分,撤销新注册商标。

2. 异议不成立:商标局认为异议理由不充分,维持新注册商标。

3. 异议部分成立:商标局认为部分异议理由成立,对部分商标进行修改。

六、总结归纳

公司转让后,原商标权人仍享有在一定期限内对商标异议的权利。在异议期限、异议理由和异议程序等方面,原商标权人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。若异议成立,商标局将撤销新注册商标;若异议不成立,原商标权人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。

上海加喜财税公司服务见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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